张华副院长
张华,男,1969年6月出生,吉林省汪清县人,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入党,吉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学历。
现任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协助院长主持本院日常工作、协助院长做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党建工作,负责本院综合审判中民事、行政、审监、国家赔偿、民调指导、巡回审判工作。
学习工作经历
1985.10-1990.03 中国人民解放军81169部队战士
1990.03-1990.08 待分配
1990.08-1990.10 大兴沟林业局工程队工人
1990.10-1992.05 大兴沟林业公安局护防队工人
1992.05-1995.05 大兴沟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民事审判庭书记员、科员
1995.05-1998.07 大兴沟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1994.09-1997.07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大专在职学习)
1998.07-1998.11 大兴沟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副科级)
1998.11-2001.03 大兴沟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01.03-2004.07 大兴沟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2004.07-2005.09 大兴沟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正科级)
2005.09-2013.12 大兴沟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其 间:2007.08-2009.12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在职学习)
2013.12-2014.01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员
2014.01-2015.10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正科长级)
2015.10-2017.03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2017.03-2019.11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2019.11-2020.06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2020.06-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14 11:19:54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