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控告犯罪的权利;
3、对应当回避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
4、辩护权;
5、提出证人、证据的权利;
6、被告人最后陈述权;
7、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仅就民事部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上诉权;
8、被害人请求抗诉权。
刑事案件当事人承担的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4、如实举证;
5、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等。
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条件
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可以同在押或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或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被害人等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1 10:24:1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