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按照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全面优化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限缩提交讨论案件范围。该院严格规范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规定除提起再审等法定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外,其他案件均由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审理、裁判,并将讨论事项严格限制在法律适用层面,强化审判总结审判经验的宏观职能。
二是建立审判委员会过滤机制。首先修改完善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审判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议事规则,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由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熟悉相应专业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其他委员组成,使审判委员会实现了从一体总揽向专业分会、从单纯议案审案到审研指导、从全能全职到专业履职的质的转变,将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提高刑事案件审判效率;
三是固化细化流程。固化办理机构,明确审判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配置秘书1名。固化提交程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或事项应层报部门负责人、审管办主任、分管院领导、院长审核同意。固化操作时限,审管办应于会议前2天统计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并将会议资料发送出席委员,以便各位委员熟悉了解案件情况,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对审判审委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跟踪。
四是要求院内每名员额法官每年至少向审委会报送l件已生效的典型案例,并由专职人员进行汇编整理作为本院同类型案件裁判的借鉴。
五是加大审判委员会对裁判文书质量、庭审质量的评查工作,为年底绩效考核有一个优异的成绩打好前战。
六是严格控制上审判委员会的案件数量。
七是审判委员会对当事人反映的有关员额法官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主审法官,警醒办案法官时刻保持裁判的公正心。
八是强化审判委员会对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的研讨,座谈,形成参考意见,作为本院审判工作的参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5 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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