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抓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扎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管理年”、“以案三释”、“两个坚持”、“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主题教育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出色完成了2020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汪清林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2020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上半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件,旧存7件,新收119件,已结122件,未结4件,审结率96.83%。其中诉讼案件共68件,民商事立案36件,旧存2件,已结36件;刑事立案26件,全部结案;行政立案1件,全部结案;诉前保全案件3件,全部结案;执行案件共58件,旧存5件,立案53件,已结56件;诉前调解15件,成功9件,成功率60%。
刑事审判工作。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6件,已审结26件,未结0件,审结率为100%。超审限结案0件,到达指标要求。上半年刑事审判庭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数2件,适用速裁程序结案21件,一审诉讼案件结案数为26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8.46%。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21件,占已结案件80.76%,已收案件中盗伐林木案件15件16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2件2人。故意伤害案件3件3人,盗窃案件3件3人,诈骗案件 1 件1人,非法采矿案件1件4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件1件1人。上半年无超期羁押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
受理民事诉讼案件38件,旧存2件(均已结案),其中已结 36件,未结2件,无超审限案件、延长审限案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结案率为94.74%,并同步生成卷宗,同步生成率100%,实现了网上移送电子卷宗,法官全程阅卷。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判决案件7件,撤诉案件9件,调解案件19件。判决率为20%、撤诉率为25.71%、调解率为54.29%。认真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做到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并且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的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赢得双方当事人的满意,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行政审判工作。2020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件。其中,新收1件,结案1件,结案率100%。无旧存、新收非诉执行案件。
执行局共受理案件58件,其中旧存5件,新收53件。已结案件53件,未结案件2件,结案率95.65%。申请执行标的额850.42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30.25万元,实际到位率15.32%,平均执行天数41.7(天/件)。
首次执行案件共48件,实际执结46件,实际执结率70.83%;终本12件,终本率25%,终本合格率100%;实际执行到位率15.32%,执行完毕率45.83%,终结率25%,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5.65%,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29.36(天/件),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0天。恢复执行案件共6件,执行完毕5件,终结1件,执行完毕率83.33%,实际执行到位率93.75%。保全案件数4件,保全率21.05%。
全面应用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提高案件效率以及透明度,上半年发放执行款37次,案款线上发款率100%,发放金额1057371.80万元。
立案、信访工作。吕明礼信访案件: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我院多次沟通,我院向其对接了关于吕明礼信访案件的相关材料。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经过逐级评查,2020年3月,省法院下发了(2019)吉民监35号信访案件终结确认书。我院对该案件的化解工作十分重视,2020年4月14日,我院副院长肖英杰向汪清林业局信访部门进行案件移交工作,将案件及信访办理的基本情况,化解情况与汪清林业局副局长徐光进行了通报,依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法[2013]26号)、中央政法委《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意见》(中政委[2014]2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办法》(法[2014]359号)有关规定,交由汪清林业局信访部门办理,经核定,该涉诉信访案件符合信访终结移交条件,汪清林业局当即办理了信访人稳控移交手续,同时按要求给省法院签收了复函。吕明礼涉诉信访案件确认终结,成功移交。
2020年5月 ,因两会即将召开,为防止信访人不会出现越级上访情况,院长林海军、副院长肖英杰带队至信访人王大方家,并询问了信访人王大方的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做好信访人王大方的思想疏通工作。
审判管理工作。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我院建立由院长主抓,分管院长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上半年我院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三次,研究讨论和部署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完善法官办案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推进法官会议制度,召开法官会议1次,积极研究探讨院内审判、执行质效的提升。建立院领导、庭长相关的案件分配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并形成相应的报告材料。每月制定员额法官审判考核数据作为院内审判绩效考核指标,每季度形成审判态势分析报告,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制定更加科学、准确、人性化的审判工作管理方案。组织参报、编写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多样化类型的数篇案例,积极向上级法院报送优秀案例、庭审评选。积极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公开”,不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要在吉林司法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公示”。督促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上半年有效公开率达到95%,电子送达率达201.47%,文书笔录公开率达27.42%。积极提升庭审直播率及庭审直播质量,上半年庭审直播率达到50%。
(二)抓好班子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上半年来,我院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院长、林区中院会议精神,树立新的司法理念,通过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上半年来,我们把加强班子成员的素质建设作为队伍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及开展各种形式的案例研讨,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审判业务知识,熟悉审判业务。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每个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达2万字以上。班子成员十分重视发挥表率作用,处处以身作则,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的,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每名进入法官员额的班子成员都能够在完成一些行政事务工作的同时,完成省院下达的承办案件考核指标,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有力带动和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经集体决策,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都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去掉杂音,增进和谐。建立领导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班子的核心作用,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抓学习,提高干警素质。年初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院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凡是上级要求的学习内容全部纳入计划之中。上半年以来,结合“加强管理年”“以案三释”、“两个坚持”、“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等活动,组织读书活动和征文活动,抓好全院干警的学习教育,交流学习体会,领会精神实质,在组织学习中,将学习内容提纲印发到每个干警手中,要求干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省公务员网络学习,2020上半年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60余人次。在学习安排中,注重突出重点,必须学有所得,坚持不懈抓思想提高;必须学有所用,坚持不懈把学习与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补学习。通过学习教育,全院干警政治大局意识、政治敏感性大有提高,把审判工作紧紧融入到党和国家大局中去安排,把各项业务活动放置到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树立了较好的大局观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司法改革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法院队伍的稳定。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院长讲党课等方式,对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等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院2020年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不断强化了我院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制定出台了《汪林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成员廉洁自律规定》、《对失职行为实施问责暂行办法》、《三重一大实施办法》、《一岗双责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廉政工作制度。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文件和精神。抓作风建设,建立《汪林法院干警拒收礼品、礼金登记簿》,法院司法形象不断提升。抓好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我院意识形态安全,制定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意识形态舆情工作机制,抓好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我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管理使用制度。在法院内设部门中建立法院新闻宣传信息员制度,通过我院微博、微信平台以及上级法院宣传平台、各新闻媒体宣传我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司法改革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半年在本院微信平台发表报道170余篇,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报道达200余篇次。开展了送法“六走进”活动,2020上半年共有10次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林场等宣传活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半年,院内组织主题读书活动、征文活动、演讲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励干警提升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营造全员读书的良好氛围。抓好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及时完成省院、林区中院要求填报的各类人员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干警工资晋级晋档、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退休审批业务办理等工作。及时维护地方人事管理系统、工资软件系统、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按时交纳党费。坚持“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参加e支部和学习强国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抓好新党员的培养工作,上半年我院发展了1名新党员,现有1名近期发展对象、1名积极分子。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我院财务、行政方面地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使我院的行政管理做到了制度化。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的行为。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
(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上半年刑事审判庭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全庭工作重中之重,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确立了坚定的政治站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作出了着重的强调部署,利用钉钉软件召开了第十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视频会议,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定思想指导,明确政治方向。
汪清森林公安局、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和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协作会商机制。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为原则,建立了会商机制。会商案件的类型主要是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涉黑涉恶案件,并且三方共同建立了案件协调小组、建立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或渗入机制、建立了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机制、建立了黑恶势力案件联动协作机制。对此大力展开宣传,为切实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编写简报42篇,截至目前无涉黑涉恶案件,因疫情原因将宣传活动多开展在线上,微信、微博、澎湃网等账号发布新闻报道和推送内容各两篇,将2019年谢某某等九人涉恶案件编写成年度案例报送至上级法院。
(五)积极开展“加强管理年”、“三个规定”、“两个坚持”、“以案三释”等活动
我院将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与“三个规定”、“两个坚持”、“以案三释”等活动统筹起来,加强活动之间的统筹与联系,稳步深入开展各项活动。
我院制定《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详细统筹规划此次活动。截至目前,我院召开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全院动员部署推进会议2次;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莅临我院进行督查指导2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我院定期向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已报送3-6月的活动情况以及上半年活动总结。我院微信公众号共发表“加强管理年”活动稿件15篇,各类会议10篇,相关活动5篇。
根据两级法院关于开展“以案三释”、“两个坚持”、“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等项活动的要求,我们总支和各支部积极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迅速成立了各个活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在活动中认真按照上级指示和方案同时进行了活动的开展。活动中我们按照活动安排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进行参观学习,让每名党员干警撰写了参观和学习心得。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在会上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作了整改清单。活动中还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廉政方面的考试和“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的考试。院长林海军同志还在活动中结合省高院下发的“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内容为全体党员和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
(六)抓好司法改革工作
1、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审判权责进一步明晰。加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加强诉前调解机制建设。重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院、庭长监督制度,对四类案件严格监管,完善审委会制度,对于瑕疵案件、发改案件、疑难案件及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落实职业保障待遇,完成了人员分类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民事、行政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提高庭审直播率,规范庭审程序与庭审笔录,推动部分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重视对家事案件的审判。
2、建立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努力实现联动机制的常态化运转。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建立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我院与汪清林业局、天桥岭林业局、大兴沟林业局、汪清森林公安局、天桥岭森林公安局、大兴沟森林公安局以及汪清县司法局在本院于6月18日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动会议,同时按照“六有”标准建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并制定《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与汪清林业局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主要职责及规则》、《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规则》等,主动加强与林业局和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动会议,联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林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及协同各方凝聚强大合力,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七)抓好信息化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加大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应用,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正常,发挥执行指挥中心高效、便捷、远程指挥等功能,大幅提高执行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省法院、延边林区中院绩效考核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出我院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对院里各个部门的目标任务、评分标准、加减分原则,都做了详细分解,明确责任,保证了2020上半年绩效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
(八)抓好各项管理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保证
办公室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规范档案、文秘、车辆、诉讼费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建立完善了行政、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对各类卷宗做到及时归档、保存,认真做好保密,无卷宗丢失、失泄密现象。司法警察大队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对司法警察体能素质和各项专业技能的培养,认真做好值庭、押解工作,2020上半年无一安全事故发生。健全涉诉缠访应急机制。增强了法警队处置突发事件的速度和能力,使突发事件的危害降至最低,维护了审判事业的安全稳定。
二、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在林区中院的指导下,抓好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研究型法官,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的各方面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抓好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坚持依法办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开展诉讼调解,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打好执行攻坚战,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质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虎豹公园建设保驾护航。
(三)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领导,深入辖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建立案件台账,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四)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四个巡回审判点的巡回审判工作,满足虎豹公园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摸索民调工作新举措,新方法,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继续开展送法四走进活动。积极参与林区综合治理活动,提升法院知名度。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廉政教育常态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的“十不准”等相关规定,规范法官业内行为,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六)做好司法宣传调研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我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工作中的好做法,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报送新闻宣传稿件,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印发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内的林场、社区现场开庭审理案件,使法律宣传方式更直接、更生动,让林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七)加大法院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抓好法院信息化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适应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等需要。全面提升我院工作信息化水平。
2020年7月4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4 09: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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