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区基层法院2021年司法白皮书
2021年,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法官进网格等重要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出色完成了2021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汪清林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截至11月18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5件,新收365件,结案346件,未结案件19件,本年度无旧存案件。新收案件中,民事案件120件,已结116件;刑事案件55件,已结45件;行政案件1件,已结案;执行案件184件,已结179件;诉前保全案件5件,已结案5件。办理诉前调解案件54件,调解成功案件50件,调解成功率92.59%。
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我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120件,已结 116件,未结4件,无超审限案件、延长审限案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结案率为96.66%,并同步生成卷宗,同步生成率100%,实现了网上移送电子卷宗,法官全程阅卷。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判决案件23件,撤诉案件28件,调解案件60件。判决率为19.83%、撤诉率为24.14%、调解率为51.72%。
2021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件。其中,新收1件,结案1件,结案率100%。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等多项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林区稳定。
刑事审判、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情况。截止到11月18日,共受理刑事案件55件,已结案件45件,结案率为81.82%。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31件,占已结案件68.8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5件,占已结案件11.11%,已收案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件2人,盗伐林木案件7件7人,盗窃案件4件4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4件4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5件16人,非法狩猎案件12件15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件1件1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9件9人,袭警案件1件1人,诈骗案件2件2人,刑罚变更案件1件1人。其中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因疫情原因不得提押,与看守所连线开庭的案件有4件。全年无超期羁押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其中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因疫情原因不得提押,与看守所连线开庭的案件有3件。全年无超期羁押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在审判工作开展的同时,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一年以来,我院多次进企业、进乡村讲解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林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
2021年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我院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自2019年审结的两起涉恶案件全部生效后,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今年暂无涉黑涉恶案件。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进行提供战略部署。目前在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团队的基础上,持续进行“一案三查”活动,审查了刑事、民事及执行案件,并设立了台账。
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截止到11月18日,我院共受理案件184件,已结案件178件,未结案件6件,结案率96.73%。申请执行标的额597.52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75.2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29.32%。
首次执行案件共117件,实际执结102件,实际执结率88.03%,终本10件,终本率8.55%,终本合格率100%,实际执行到位率19.26%,执行完毕率76.92%,终结率1111%,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4.74(天/件),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0天。恢复执行案件共38件,执行完毕36件,执行完毕率94.74%,实际执行到位率98.89%。保全案件数29件,保全率70.73%。
全面应用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提高案件效率以及透明度,截至2021年11月17日共发放执行款89次,案款线上发款率100%,发放金额155.21万元。2021年我院已确保“3+1核心指标常态化运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0%,执行案件执结率100%。
我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执行工作要求,深化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坚持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强制执行与司法救助并用,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财产全部执行到位,高度重视申诉信访案件中涉民生案件的化解工作。
立案工作开展情况。我院实行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树立投诉责任举报电话警示牌方便群众监督立案工作行为;对书写起诉状困难的当事人,使用诉状辅助生成设备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省去其不必要的费用。诉讼服务中心推行“好差评”系统,由当事人为工作人员服务进行评价,规范干警更加端正态度并真实有效的服务当事人。我院突出跨域立案服务,让跨域立案服务真正发挥应有作用,最大限度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不便问题。截至目前,我院共作为协作法院受理12起民事案件,作为管辖法院受理9起民事案件。我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六走进”等工作要求,深入社区、学校、乡村,通过发放法律宣传手册、法官现场讲解、公众开放日等方式,对法院立案流程、网上立案等内容开展宣传,增强了群众对于法院立案工作的知晓度。
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涉诉信访接待窗口人员在岗着装整齐,接待来访群众司法行为规范,司法礼仪文明,接待场所工作秩序良好。按照省高院相关的规定利用涉诉信访工作软件系统及时录入涉诉信访案件信息,确保案件信息准确详实。完满完成重大会事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任务。我院在全省、全国“两会”和建党100周年庆典、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其他重大会事活动期间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开展良好。会前做好本院的案件排查工作,落实重点群众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并及时对涉诉案件是否有上访苗头开展排查工作。目前我院2件信访案件中,信访人王大方已被大兴沟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及社管委进行24小时监控措施,信访人林为利正在稳控工作过程中。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和维稳工作,目前无最高院登记信访案件,也未发生50人以上来省、进京集体访的事件。
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核心是“一站式”、关键在于集约集成,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进一个门,就能基本解决来法院的所有问题。我院将多元解纷、速裁快审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门的调解室,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工作格局。我院在立案庭配备2名速裁法官,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对来立案的当事人释法说理,对能及时到案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诉前调解工作,节约了司法成本,方便快捷地解决群众诉求。同时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以移动微法院为载体,不断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落实 “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推动形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的诉讼新模式。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诉讼案件当事人充分利用吉林移动微法院等电子诉讼平台办理网上立案、网上调解,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网上立案工作的规定》,及时进行立案审查,按期完成网上审核,保证正常诉讼秩序。
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强化院领导管理机制。审管办收集分析数据后第一时间上报院领导,由院领导实时掌握本院各项指标数据,全面掌控院内收结案件均衡度。同时采取“人盯人、人盯案”措施。院庭领导对案件办理进度和案件质量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检查,做到既要放权给员额法官,又能掌控审判全局。自年初以来,我院对审判数据实行“每日测算、每周通报”工作模式,建立数据通报、分析机制。做到及时分析案件收结平衡度等问题,督促结案效率及质量。通过数据公布,全面、细致地罗列各部门和每名法官的审判质效数据,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晒成绩、亮问题、评工作、议措施”。形成了“管理在平时、考评在平时、奖惩在平时”的审判质效考核良性运行机制。因案施策缩短办案周期。加大了对案件的繁简分流力度,实行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进一步提高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切实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我院成立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专项小组,制定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实行涉企案件专项管理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涉企诉讼绿色通道”窗口。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多元化解、速裁快审机制,对涉企案件实行案件分流快审,努力减轻企业司法成本,推动企业健康长效发展。积极执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法律宣传教育,走访辖区汪清林业局、汪清森宝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和存在问题,并给出合理建议。与公安、检察、司法部门会同辖区内林业局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建立信息互通、诉调对接、资源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抓好班子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我院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院长、林区中院会议精神,树立新的司法理念,通过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我们把加强班子成员的素质建设作为队伍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带头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在年初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理论、审判业务知识。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每个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达2万字以上。班子成员十分重视发挥表率作用,处处以身作则,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的,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每名进入法官员额的班子成员都能够在完成一些行政事务工作的同时,完成省院下达的承办案件考核指标,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有力带动和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经集体决策,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都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提前进行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在会上气氛热烈,成员认真检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相互间批评坦率直言,开门见山,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建立领导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班子的核心作用,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抓学习,提高干警素质。在年初制定了全院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政治轮训计划,凡是上级要求的学习内容全部纳入计划之中。今年以来,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等活动,组织了演讲比赛和院领导讲系列党课活动,抓好全院干警的学习教育,交流学习体会,领会精神实质,在组织学习中,将学习内容印发到每个干警手中,要求干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班、全省公务员网络学习。在学习安排中,注重突出重点,必须学有所得,坚持不懈抓思想提高;必须学有所用,坚持不懈把学习与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补学习。通过学习教育,全院干警政治意识、政治敏感性大有提高,把审判工作紧紧融入到党和国家大局中去安排,把各项业务活动放置到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树立了较好的大局观念。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励干警提升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营造全员学习提升的良好氛围。开展主题演讲活动,激励引导法院干警热爱司法事业,勇于担当作为。狠抓各项教育活动。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网上庭审系统操作培训,提升操作技能。开展司法网络培训,加强执行业务能力。抓好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坚持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省公务员网络学习。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各项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法院队伍的稳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院2021年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不断强化了我院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开展“三个规定”活动,组织法官干警签订承诺书,组织集中学习和廉政教育,全年院领导为全院干警上廉政课4次,及时通报最高院、中纪委、政法委发布的最新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用鲜活案例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年全院无违法违纪干警。
抓好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我院意识形态安全,制定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意识形态舆情工作机制,实行24小时舆情监控,全年未发生舆情风险。抓好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我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管理使用制度。在法院内设部门中建立法院新闻宣传信息员制度,通过我院微博、微信平台以及上级法院宣传平台、各新闻媒体宣传我院今年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为民实践、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各项措施和扎实成效。全年在本院微信平台发表报道220余篇,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报道达520余篇次。开展了送法“六走进”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宣传活动20余次。抓好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及时完成省院、林区中院要求填报的各类人员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干警工资晋级晋档、退休审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维护地方人事管理系统、工资软件系统的维护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公务员招考计划,并于年末新入职5名选调生;完成了全院干警人事档案重新整理、装订工作、做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员额法官补充选任2名干警,截止2021年末我院共有员额法官10人。
抓好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按时交纳党费,组织党员参加e支部和学习强国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培养党员争先创优意识,采取讲党课学党史、专题宣讲、交流心得、演讲比赛、党史考试、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参观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抓好党员学习教育。我院目前有积极分子1人,党总支定期对积极分子开展谈心谈话进行考察培养。开展“响应党的伟大号召,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争取更大光荣”活动,全体党员开列问题清单,正视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现已完成整改工作。
(四)积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我院严格按照省委、省法院及延林中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聚焦“七问”反思警示警醒,把握“六条标准”精准查纠整改,形成党组抓总、上下联动、小组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整顿中自觉接受中央督导组、省级指导组和上级法院的督导指导。在学习教育阶段,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与党史教育有机结合,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为,切实增强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开展查纠整改环节中,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强化组织查处,整治顽瘴痼疾。在总结提升阶段,切实把握好“当下治”与“长久立”的辩证关系,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抓落实、建机制,推动教育整顿落地见效。
(五)抓好信息化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按时完成审判业务功能场景智能化建设、网络安全升级、等级保护测评整改工作。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提高执行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省法院、延边林区中院绩效考核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出我院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对院里各个部门的目标任务、评分标准、加减分原则,都做了详细分解,明确责任,保证了2021年绩效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
(六)抓好各项管理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保证
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规范网络安全、档案、车辆、诉讼费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建立完善了行政、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对各类卷宗做到及时归档、保存,认真做好保密,无卷宗丢失、失泄密现象。持续做好院内怡情防控工作,注重日常消毒、发放防疫物资,切实掌握全院干警的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
法警队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安保、值庭、押解工作,2021年无一安全事故发生。注重对司法警察体能素质和各项专业技能的培养,今年参加上级各项训练、比赛4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建党一百周年、教育整顿、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圆满地完成了安保维稳任务。
二、亮点工作
(一)多方合力成功化解群体性纠纷。今年我院与辖区内林业局等单位成功化解两起群体性纠纷。其中一起为供热合同纠纷,原告徐某主张汪清森工供热有限公司与汪清县供热公司职能交接过程中,前者多收取若干小区内业主供热费,原告认为应依据汪清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退回多收部分,要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着高效化解矛盾的宗旨,我院有关院领导先后多次与汪清林业局综合治理部门、汪清县政府建设局供热办公室等单位沟通协调,希望将纠纷解决在诉前。但因该案涉及面广,已升级为群体性纠纷,我院为此召开会议讨论后最终形成多数意见,对坚决要求立案解决纠纷的群众引入诉讼程序,对持观望态度的群众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其根据判决结果决定是否通过诉讼解决。该案经过开庭审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徐某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告未上诉,其他小区业主无一到本院起诉,这起群体性供热纠纷被成功化解。立案庭在诉前阶段做好法律宣传和供热政策的释明,积极做好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极大地维护了汪清辖区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另一起为汪清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回迁合同纠纷,辖区享受棚改补助政策的居民以汪清林业局未能妥善执行棚改政策为由,集体至我院要求起诉立案。我院考虑到群体性事件影响及辖区社会稳定,院领导几次与汪清林业局有关领导及棚户区居民进行沟通协商,努力将纠纷化解于诉前,最终汪清林业局承诺会对辖区居民兑现棚改政策,一起群体性纠纷就此化解。
(二)“法官进网格”,推进诉源治理。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积极落实法官进网格工作。院党组召开党组会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官进网格”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我院已与辖区内4家社区召开联席会议,完成工作对接。我院结合“我为群众办事”“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工作要求,采取线上服务与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线上,采用微信服务群,诉讼服务热线的方式,双方对接人员建立专门工作群并互留联系方式,方便沟通联络。线下,立案庭及民事审判庭法官针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针对特殊群体,采取巡回调解、入户调解、联动调解等方式,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此外,我院与对接社区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就物业服务纠纷及其他常见纠纷进行重点宣传,均收效良好。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学习教育不够系统,干警素质有待加强。我院能够积极组织参加上级的各项学习培训,本院自身组织的学习方式和内容不够系统、全面,部分干警对学习内容的消化理解不够充分,导致学习成效浅表化、片面化。干警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巡回办案经费保障不足。由于我院巡回审判时当事人住所分散,法官一天之内往往只能到达一个地方,处理的案件数量极为有限,甚至有些案件需要巡回审理几次才能审结,而巡回审判需要燃油、食宿、修车、办公设备等各方面的物质保障,自然加大了巡回审判制度的运行成本。但由于我院经费紧张,目前还没有能力对各个审判点进行全方位的建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巡回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领导班子配备不齐。自2020年9月以来我院院长职务空缺,目前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工作,由于班子配备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在林区中院的指导下,抓好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研究型法官,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的各方面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抓好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坚持依法办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开展诉讼调解,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质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林区发展建设保驾护航。
(三)持续开展为民实践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巡回审判点的巡回审判工作,满足林区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摸索民调工作新举措,新方法,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廉政教育常态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个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法官业内行为,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5 0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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