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学习“三个规定”(《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视频会议精神,在全院范围开展“三个规定”专项学习,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自查自警工作打下基础。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院已印发“三个规定”学习手册,要求全院干警以庭室为单位,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并做学习记录。以此,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为推动专项学习的开展,汪清林区基层法院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三个规定”专项学习活动,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二是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各位干警在学习规定精神后,要深入思考、自我反思,将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的政治担当和决心勇气,切实履行“三个规定”相关要求,为全省法院实现“用两到三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6 16: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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